在已出台的《温州金融综合改革实施细则》中,多项政策涉及小贷公司,但并未明确提及小贷公司转制村镇银行的相关规定。
业内专家表示,作为首个示范区,温州金改是一个试验田,小贷公司到底能否转制成村镇银行,需要各方面结合温州的实际做进一步探讨。
温州银监分局副局长娄振武表示,小贷公司转为村镇银行或可通过双主发起人来实现。
可通过双主发起人转制
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细则》中规定: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探索小额贷款公司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等机构管理等。
但是,对于此前热炒的小贷公司转制村镇银行并未提及。
此前10月,温州公布了9家民企发起或升转创办新型金融机构的名录,其中包括首批两家民营小贷公司:苍南联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信小贷”)、乐清正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泰小贷”)。
但据媒体报道,银监会相关人士表示,银监会小贷公司转村镇银行暂无新政。
2007年银监会公布的《村镇银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村镇银行最大的股东或者唯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而最大银行机构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20%。”
今年5月,银监会公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明确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与其他资本遵守同等条件,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村镇银行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并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到15%。同时明确村镇银行进入可持续发展阶段后,主发起行可以与其他股东按有关原则调整各自的持股比例。
温州市银监局副局长娄振武在此次新闻发布会表示:“在转为村镇银行的过程中,小贷公司的主要股东之一若作为主发起人,目前与银监会现行的政策有一定抵触,但是作为双主发起人之一是否可行,银监会正在进行有效评估和可行性研究。”
温州市金融办主任张震宇表示,温州已有小额贷公司在探索与银行成为“双主发起人”。作为主发起人之一,民资将在村镇银行中更有话语权。
温州金改无成型的经验可循
“温州金改并不是一个事先确立好的范本,而是一个监管层与温州当地在金融改革实践过程中共同探索的过程”,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指出,“所以,小贷公司到底能否转制成村镇银行,并不是一定可以或者一定不行,而是需要各方面结合温州的实际做进一步探讨。”
但是对于小贷公司转制村镇银行,多位专家投赞成票,但是前提是,符合条件的小贷公司才可以转制,而并非所有的小贷公司都合适走这条道路。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晓灵表示,小贷公司转制村镇银行后将面临三大挑战,包括缺乏吸储公信力挑战存款、缺乏贷款的掌控能力和产品的创新能力。
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也认为,温州金融改革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成为村镇银行,但是小额贷款公司不一定非要变成村镇银行。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曾表示,现在全国有3000多家小额贷款公司,实际上正履行着部分村镇银行的职责,监管层完全可以考虑将其中一些风险控制好、小额贷款占比高的公司直接升级成为村镇银行。村镇银行有着自身的业务特点,未来可以考虑非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可能性,分担国有大行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