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月的时间内,上海银监局针对银行代销业务连续发布了《关于商业银行与第三方理财机构合作风险提示的通知》、《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代销业务管理的通知》两项文件,对各产品、业务法规中对商业银行代销业务提出了更加细化的要求,这也意味着监管部门对于商业银行代销产品的全面监管不断升级。
代销产品销售增加监控
以往,代销产品的销售中,确认以销售合同的签订为主,投资者在销售合同上签字表明已经对产品做出了解,并能够承担产品的风险。然而在多次的银行代销产品纠纷中也发现,很多投资者往往并没有对合同进行仔细的阅读,也没有真正理解产品的风险,而纠纷也较多地集中在销售人员可能存在的误导销售中。因此,上海银监局要求在销售过程中增加录音录像监控,
具体的要求是,银行所有的销售柜台都要配备录音系统,记录销售人员对产品关键交易信息及风险的提示,以及客户对上述提示确认的过程。其中,高风险产品的销售录音应保留到产品到期兑付完毕。这一要求将从2013年6月1日正式执行,银行在此之前完成销售柜台配备录音系统,同时,在2014年1月1日前实现所有销售柜台录音录像同步监控。
重视第三方理财的风险
对于代销合作机构,上海银监局也做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其中包括银行在代销产品前,要求被代理机构提供详细的产品介绍、风险收益测算情况及合格客户标准等,了解和分析产品的主要风险点,并对产品的风险收益等相关数据进行必要的验证。未做尽职调查、调查不审慎或未充分了解产品即进行销售的,银监局将予以问责。此外,银行在售后应要求被代理机构提供产品运行情况的报告,并由其向客户披露。商业银行还要通过独立团队或独立第三方对代销行为抽样回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补救。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上海银监局已经下发了《关于商业银行与第三方理财机构合作风险提示的通知》要求银行重视与第三方理财机构的风险隔离。如银行与第三方理财机构有合作关系,应当充分评估各种风险传导的可能性,并相应加强风险管理。尤其是终端销售环节,杜绝基层网点和员工销售或推介未经批准的非本行产品,同时加强客户的风险教育和知识普及,帮助客户识别各类投资品的本质与风险。由于第三方理财机构可能存在着从商业银行私人银行或零售业务部门搜集符合标准的客户名单和信息的行为,上海银监局也要求银行加强对客户信息的安全保护。